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集团公司和福建公司有关法治央企建设和风险内控合规管理的总体部署,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福建核电系统开展了法律、风险、内控、合规“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建设。
完成“四位一体”顶层整合。按照“PDCA” 方法,系统地将法律、风险、内控、合规四个管理要素整合为一体,形成了一体化的《法治和风险管理大纲》。通过管理体系总则、内部环境、目标和风险评估、风险和业务控制、测量、分析和改进六个部分内容,构成了一个相互关联的逻辑关系整体。
完成与业务管理深度融合。通过“1+8+N”的一体化设计,以目标/风险为导向,以当前8大业务管理领域为整合单元,以“流程图+风险内控合规矩阵”为控制主线,以评价审计为抓手,将法治和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业务领域和各个环节,系统实现了“四位一体”管理与业务管理的一体化整合和运作。
完成与现有体系对接整合。在充分开展现有管理体系初始状态评审的基础上,沿用现有管理程序文件,同时针对不同业务领域加入法律、风险、内控和合规元素,并进行完善和优化,高效完成与现有企业管理程序体系的对接整合。
未雨绸缪、分步实施,福建核电目前已参考ISO37301在内的三个国际通用标准要求,基本建立了一套科学、系统的“四位一体”整合管理体系,积极为后续核能项目核准和开工提供坚实体系保障。